“代抢票”背后的灰色产业链
“代抢票”背后的灰色产业链
“代抢票”背后的灰色产业链“演出经济”蓬勃发展,举办各类演唱会、音乐节等成为(chéngwéi)各地提升旅游收入、提振消费的(de)“新密码”,热门艺人演唱会门票(ménpiào)更是“一票难求”。
实行人、脸、证“三合一”的强实名制购票规则后,传统“黄牛”不行(bùxíng)了,但“代抢”服务却兴起(xīngqǐ)。
法律专家警示,参与(cānyù)代抢票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而消费者使用此类服务不仅面临“钱票(qiánpiào)两空”风险,维权更是困难重重。
代抢票(dàiqiǎngpiào)背后的灰色产业链
“代抢”服务主要分为人工代抢和“科技”代抢两种形式。人工代抢靠组织多人同时在(zài)不同设备上手动抢票(qiǎngpiào)。“科技”代抢则是利用技术手段,在购票平台开放瞬间快速提交(tíjiāo)购票请求。
“代抢”服务操作流程一般为,消费者先在代抢平台或通过私人渠道下单,提供(tígōng)个人(gèrén)身份证信息以及所需门票的场次(chǎngcì),并支付代抢费用。代抢方收到订单后,在指定时间进行抢票操作。若抢票成功,消费者需支付剩余费用;若未(wèi)成功,代抢费用一般会全额退还。
“代抢”服务在二手交易(èrshǒujiāoyì)平台(píngtái)、票务黄牛群以及社交平台上十分活跃。在一些社交平台上,以“代抢门票”为关键词搜索,能发现大量相关信息,发布者多以个人(gèrén)账号为主,声称自己有“内部渠道”“专业团队”,保证高成功率,这些诱人的宣传语吸引力(xīyǐnlì)不少人。
从事代抢的人员构成(rényuángòuchéng)复杂多样,“黄牛”凭借长期积累的人脉和经验,在票务(piàowù)市场中寻找机会;兼职大学生被代抢的高额报酬吸引,利用(lìyòng)课余时间(kèyúshíjiān)参与其中;技术人员则负责开发和维护抢票软件,为代抢提供技术支持。
据了解(liǎojiě),代抢费(dàiqiǎngfèi)用根据门票(ménpiào)热门程度而定,一般为票面价格的20%-100%不等。有的热度较高的演唱会,代抢费甚至(shènzhì)高达2000元一张,高于门票本身定价。尽管价格不菲,但许多人担心买不到票错过演出,还是会选择“代抢”。
国是君加入(jiārù)了一个兼职抢票(qiǎngpiào)群,群聊里大约300人。有客户下单后,工作人员会在群内发布客户的身份证信息(xìnxī)及演唱会相关信息,同时标注抢到票后的“酬劳”。群内人员可用自己的账号(zhànghào)添加他人身份信息协助抢票。成功抢到票后,添加群内工作人员“报单”即可获取对应报酬(bàochóu)。
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操作中个人身份信息被直接发布在几百人群聊中,并可能进行多次传递(chuándì),存在(cúnzài)较为严重的信息泄露风险。
代抢(dàiqiǎng)所谓的(de)(de)“百分百成功率”大多只是噱头。实际抢票结果取决于演出的热门程度,一些大热演唱会“代抢”也会有失手的情况。比如最近的某歌手北京站演唱会,就让很多代抢集体(jítǐ)“破防”,直呼实在是太难抢了。
有(yǒu)网友认为这种(zhèzhǒng)代抢票行为加大了购票难度,对普通消费者不公平。这种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首都师范大学刑法专业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zhítōngchē)采访时表示,门票的(de)买卖并非(bìngfēi)国家明文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
各类门票的(de)发售渠道不同,有官方发售的景点门票、自营景点自身购票系统、第三方票务平台,其发售的门票性质产品均不具有专营(zhuānyíng)、专卖特征,且一般不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根据罪刑(zuìxíng)法定基本原则,抢票(qiǎngpiào)服务除具有极大规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外一般难以构成非法经营(fēifǎjīngyíng)罪。
不过,代抢票行为可能构成其他(qítā)刑事犯罪。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刑辩律师邱跃在接受中新社国(guó)是直通车采访(cǎifǎng)时表示,使用非法抢票软件提升抢票成功率的(de)行为,可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共同犯罪(gòngtóngfànzuì)。
以广东警方破获的演唱会“机刷黄牛”案为例,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专业特长编写抢票软件,随后在网上进行兜售,并同时以1888元(yuán)至6888元不等(děng)的价格出售给(gěi)大量“黄牛”用于抢购门票。
陈某的行为符合刑法定义的提供(tígōng)非法(fēif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即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chéngxù)、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wéifǎfànzuì)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代抢票背后的责任(zérèn)与后果
很多代抢票都是在微信群等(děng)平台内发生,并没有退款的保障。有些网友认为,承诺退款但(dàn)不退,就是诈骗罪,可以判刑。是这样吗?
肖怡表示,如果以代抢票为名(wèimíng),根本不去抢票,而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zhēnxiàng)的方式骗取消费者的钱财,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诈骗罪。
例如,许某在社交平台(píngtái)以及(yǐjí)一些网页等有关于春运内容的短(duǎn)视频下面评论留言“抢票,有需要就(jiù)添加微信”,并在视频评论下点击评论人的头像私信对方发送“代抢黄牛票”等信息,待有人添加其微信询问购票(gòupiào)信息后,许某便冒充黄牛虚构帮抢火车票、升级卧铺或更换车厢等事实,先后骗取了多(duō)人购票钱款合计人民币10206元,许某构成诈骗罪。
邱跃(qiūyuè)认为,在实际案例中,如果代抢方确实进行了抢票(piào)操作,只是没有抢到票,此时若想扣一部分钱,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这通常并不构成诈骗罪。不过(bùguò),这种行为依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可能会引发民事纠纷(mínshìjiūfēn)。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使用代抢票的(de)人可能面临钱票两空的局面。一方面,如果代抢方没有成功抢到票,消费者可能既拿不到票,又难以要回代抢费。虽然有些代抢方会承诺全额退款(tuìkuǎn),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退款拖延、拒(jù)绝退款等(děng)情况。另一方面,如果代抢人借口各种原因拒不退款,消费者要回代抢费会变得很(hěn)麻烦。
邱跃表示,在民事诉讼中,消费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与代抢方之间存在(cúnzài)合同关系,以及代抢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然而,由于代抢行为往往存在隐蔽性和不规范性,消费者很难收集(shōují)到(dào)充分的证据。
专家提醒,代抢服务看似便利,实则暗藏多重法律风险。消费者应提高警惕,避免(bìmiǎn)通过非法渠道购票。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jiāqiáng)市场规范,严厉打击(yánlìdǎjī)违法行为,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中新(xīn)社国是直通车微信公号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传凌
“演出经济”蓬勃发展,举办各类演唱会、音乐节等成为(chéngwéi)各地提升旅游收入、提振消费的(de)“新密码”,热门艺人演唱会门票(ménpiào)更是“一票难求”。
实行人、脸、证“三合一”的强实名制购票规则后,传统“黄牛”不行(bùxíng)了,但“代抢”服务却兴起(xīngqǐ)。
法律专家警示,参与(cānyù)代抢票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而消费者使用此类服务不仅面临“钱票(qiánpiào)两空”风险,维权更是困难重重。
代抢票(dàiqiǎngpiào)背后的灰色产业链
“代抢”服务主要分为人工代抢和“科技”代抢两种形式。人工代抢靠组织多人同时在(zài)不同设备上手动抢票(qiǎngpiào)。“科技”代抢则是利用技术手段,在购票平台开放瞬间快速提交(tíjiāo)购票请求。
“代抢”服务操作流程一般为,消费者先在代抢平台或通过私人渠道下单,提供(tígōng)个人(gèrén)身份证信息以及所需门票的场次(chǎngcì),并支付代抢费用。代抢方收到订单后,在指定时间进行抢票操作。若抢票成功,消费者需支付剩余费用;若未(wèi)成功,代抢费用一般会全额退还。
“代抢”服务在二手交易(èrshǒujiāoyì)平台(píngtái)、票务黄牛群以及社交平台上十分活跃。在一些社交平台上,以“代抢门票”为关键词搜索,能发现大量相关信息,发布者多以个人(gèrén)账号为主,声称自己有“内部渠道”“专业团队”,保证高成功率,这些诱人的宣传语吸引力(xīyǐnlì)不少人。
从事代抢的人员构成(rényuángòuchéng)复杂多样,“黄牛”凭借长期积累的人脉和经验,在票务(piàowù)市场中寻找机会;兼职大学生被代抢的高额报酬吸引,利用(lìyòng)课余时间(kèyúshíjiān)参与其中;技术人员则负责开发和维护抢票软件,为代抢提供技术支持。
据了解(liǎojiě),代抢费(dàiqiǎngfèi)用根据门票(ménpiào)热门程度而定,一般为票面价格的20%-100%不等。有的热度较高的演唱会,代抢费甚至(shènzhì)高达2000元一张,高于门票本身定价。尽管价格不菲,但许多人担心买不到票错过演出,还是会选择“代抢”。
国是君加入(jiārù)了一个兼职抢票(qiǎngpiào)群,群聊里大约300人。有客户下单后,工作人员会在群内发布客户的身份证信息(xìnxī)及演唱会相关信息,同时标注抢到票后的“酬劳”。群内人员可用自己的账号(zhànghào)添加他人身份信息协助抢票。成功抢到票后,添加群内工作人员“报单”即可获取对应报酬(bàochóu)。
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操作中个人身份信息被直接发布在几百人群聊中,并可能进行多次传递(chuándì),存在(cúnzài)较为严重的信息泄露风险。
代抢(dàiqiǎng)所谓的(de)(de)“百分百成功率”大多只是噱头。实际抢票结果取决于演出的热门程度,一些大热演唱会“代抢”也会有失手的情况。比如最近的某歌手北京站演唱会,就让很多代抢集体(jítǐ)“破防”,直呼实在是太难抢了。
有(yǒu)网友认为这种(zhèzhǒng)代抢票行为加大了购票难度,对普通消费者不公平。这种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首都师范大学刑法专业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zhítōngchē)采访时表示,门票的(de)买卖并非(bìngfēi)国家明文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
各类门票的(de)发售渠道不同,有官方发售的景点门票、自营景点自身购票系统、第三方票务平台,其发售的门票性质产品均不具有专营(zhuānyíng)、专卖特征,且一般不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根据罪刑(zuìxíng)法定基本原则,抢票(qiǎngpiào)服务除具有极大规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外一般难以构成非法经营(fēifǎjīngyíng)罪。
不过,代抢票行为可能构成其他(qítā)刑事犯罪。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刑辩律师邱跃在接受中新社国(guó)是直通车采访(cǎifǎng)时表示,使用非法抢票软件提升抢票成功率的(de)行为,可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共同犯罪(gòngtóngfànzuì)。
以广东警方破获的演唱会“机刷黄牛”案为例,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专业特长编写抢票软件,随后在网上进行兜售,并同时以1888元(yuán)至6888元不等(děng)的价格出售给(gěi)大量“黄牛”用于抢购门票。
陈某的行为符合刑法定义的提供(tígōng)非法(fēif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即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chéngxù)、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wéifǎfànzuì)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代抢票背后的责任(zérèn)与后果
很多代抢票都是在微信群等(děng)平台内发生,并没有退款的保障。有些网友认为,承诺退款但(dàn)不退,就是诈骗罪,可以判刑。是这样吗?
肖怡表示,如果以代抢票为名(wèimíng),根本不去抢票,而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zhēnxiàng)的方式骗取消费者的钱财,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诈骗罪。
例如,许某在社交平台(píngtái)以及(yǐjí)一些网页等有关于春运内容的短(duǎn)视频下面评论留言“抢票,有需要就(jiù)添加微信”,并在视频评论下点击评论人的头像私信对方发送“代抢黄牛票”等信息,待有人添加其微信询问购票(gòupiào)信息后,许某便冒充黄牛虚构帮抢火车票、升级卧铺或更换车厢等事实,先后骗取了多(duō)人购票钱款合计人民币10206元,许某构成诈骗罪。
邱跃(qiūyuè)认为,在实际案例中,如果代抢方确实进行了抢票(piào)操作,只是没有抢到票,此时若想扣一部分钱,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这通常并不构成诈骗罪。不过(bùguò),这种行为依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可能会引发民事纠纷(mínshìjiūfēn)。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使用代抢票的(de)人可能面临钱票两空的局面。一方面,如果代抢方没有成功抢到票,消费者可能既拿不到票,又难以要回代抢费。虽然有些代抢方会承诺全额退款(tuìkuǎn),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退款拖延、拒(jù)绝退款等(děng)情况。另一方面,如果代抢人借口各种原因拒不退款,消费者要回代抢费会变得很(hěn)麻烦。
邱跃表示,在民事诉讼中,消费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与代抢方之间存在(cúnzài)合同关系,以及代抢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然而,由于代抢行为往往存在隐蔽性和不规范性,消费者很难收集(shōují)到(dào)充分的证据。
专家提醒,代抢服务看似便利,实则暗藏多重法律风险。消费者应提高警惕,避免(bìmiǎn)通过非法渠道购票。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jiāqiáng)市场规范,严厉打击(yánlìdǎjī)违法行为,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中新(xīn)社国是直通车微信公号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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